陸俊
12月11日訊 2024年12月11日上午,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kāi)宣判中國足球協(xié)會(huì )裁判管理部原部長(cháng)譚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譚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gè)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wàn)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譚海生於1970年,他從2005年起執法中超,2011年、2012年、2014年和2015年,他四度被主辦單位評為“金哨”(年度最佳裁判)。這是繼陸俊之後,再次出現“金哨”獲刑的情況。
陸俊曾6次獲得“金哨”榮譽(yù)。2012年,中國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涉足球系列刑事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前足球裁判陸俊被判有期徒刑5年零6個(gè)月,罰金10萬(wàn),沒(méi)收非法所得71萬(wàn)。
除特別注明外,本站所有內容均為24直播網(wǎng)整理排版,轉載請注明出處:合計10次金哨!譚海+陸俊兩代金哨雙雙獲刑,一個(gè)6.5年一個(gè)5.5年